关于集运基地所属停车场公众责任险项目的采购(自主)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5:24:11 作者: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赵映
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集运基地所属停车场公众责任险项目的采购(自主)询价公告
根据《宁波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集运基地所属停车场公众责任险项目以非公开(自主)采购询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被邀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BL-NBYJ-230505001-1J
二、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3.1、预算金额(元):80000.00
3.2、最高限价(元):80000.00
3.3、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公众责任险承保服务;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采购人所属停车场(含柴桥集运基地520亩、横浦337亩、郭巨424亩、梅山156亩)场地车辆及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公众责任险承保服务;预计累计保额5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4、合同履行期限(承保服务期限):2023年5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项目所在地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但以分公司或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财产险、机损险、公众责任险及停车场责任险等方面内容。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至2023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08:30 -11:00时,下午13:00-16:30时,超出规定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宁波市海曙区聚财路799号城西新天地3号楼418室),亦可电话或网购。
3、发售方式: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至发售地点或线上购买(吕工,0574-87627073,18069183959)。
报名资料:1、询价采购应邀参标回复函;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报名费缴款凭证;4、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须A4打印完整内容,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可用电子红章)依次扫描后发至邮箱(306428952@qq.com)经电话确认后视为有效,相关格式附件自行下载)。
4、采购文件购买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用的支付方式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不接触支付。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以授受。
5、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发售文件截止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过期无效。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元。
(3)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英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
银行账号:3942 4001 0400 0749 0;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临港一路199号A幢1楼管理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临港一路199号A幢1楼管理中心会议室。
八、注意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至发售截止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本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时间紧急,采用企业自主采购招标,且限额以下,可不对外公布。
4、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书面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本次招标所属停车场(含柴桥、横浦、郭巨、梅山集运基地)场地内车辆及人员等与之相关的承保所涉一切实地信息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活动,因承保物、人、事现勘后期引起的一切不利于投标人而导致的纠纷或责任,视为投标人于投标时已给予综合考虑,由投标人自负。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临港一路199号A幢1楼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74-86782228
项目状态
已结束